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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推荐·· 12 天前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裕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AI 导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裕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推荐 · sp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