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2026年4月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5号),自2026年4月9日起施行。解释共7条,明确违规开启舱门、机舱内殴打乘务员等行为的定罪条件,将编造涉民航虚假恐怖信息的入罪条件由致使航班备降、返航、中断运行修改为致使航班复飞、清舱或机场采取二次安检等措施,并规定航空器内刑事案件由最初降落地法院管辖。
推荐理由:两高就机闹与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明确入罪门槛和管辖规则,可对照2024年指导意见看从严幅度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