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官谈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系统思维办案与公益诉讼规则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在立法中确立“生态环境检察”概念,第31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
推荐理由:多位一线检察官结合办案实例,说明生态环境法典如何改变公益诉讼的起诉顺位与修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在立法中确立“生态环境检察”概念,第31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
推荐理由:多位一线检察官结合办案实例,说明生态环境法典如何改变公益诉讼的起诉顺位与修复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10月10日发布6件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效仿盗墓小说情节组织盗掘古墓葬、偶然捡拾文物并倒卖等行为。余某才痴迷盗墓小说并自学盗墓技术,伙同他人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两座东周古墓葬,盗得铭文铜戈、玉饰、铜壶、铜鼎等23件文物,被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推荐理由:两部门联合发布6件文物犯罪典型案例,涵盖盗掘古墓葬、故意损毁文物与倒卖文物的定罪量刑,可对照了解文物犯罪的司法尺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10月10日发布“益路长征·赓续守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保护对象涵盖革命旧址、战斗遗址、红色标语、散葬烈士墓等。2026年初部署的专项监督活动中,长征沿线15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共立案434件,磋商76件,制发检察建议326件,提起诉讼10件,督促保护长征文物499处、长征革命纪念设施477处。
推荐理由:最高检在长征胜利90周年之际发布专项监督典型案例,披露跨区划文物与散葬烈士墓保护的办案路径。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5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程序,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调查期限为60日,较大和一般事故为45日。
推荐理由:条例修订后调整了事故分级、报告与调查处理规则,并大幅提高罚款幅度,电力企业可据此对照更新应急预案与合规流程。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与生态环境法典施行节点联合发布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涵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两类,聚焦长江、黄河流域和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
推荐理由:十大案例覆盖磋商、司法确认、跨省协作与分期赔付等机制,可对照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践演进。
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施行前发布六件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涵盖船舶污染、陆源污染、海洋自然保护区开发管控、专属经济区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和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领域。
推荐理由:六件海事典型案例覆盖船舶污染、陆源污染与专属经济区生物保护,可对照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裁判尺度。
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3号),经2026年7月31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务院对相关行政法规进行清理,决定修改1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废止3部行政法规。
推荐理由:配合《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清理行政法规,修改12部、废止3部,可对照罚款额度与排污许可表述的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法释〔2026〕17号决定,对《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件司法解释作出修改,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两高在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集中清理涉生态环境司法解释,读者可据此对照海洋公益诉讼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条文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等5份司法文件,该规定于7月27日经审判委员会第1980次会议审议通过,共13条,将于8月15日与生态环境法典同步施行。
推荐理由: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与司法解释清理结果同步公布,可了解新旧法律衔接的裁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涵盖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行政公益诉讼。案例涉及东方白鹳、雪豹、野牦牛、野生石斛属植物及大花万代兰、马缨丹等物种,其中猎杀5只雪豹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与所犯其他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案例还呈现劳务代偿回植原生境、专家评估加回植修复加执行回访等责任承担与修复方式。
推荐理由:5件案例覆盖物种、生态系统与遗传资源三个层次,可对照了解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尺度与劳务代偿、回植修复等责任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4号),自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两高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作出局部修改,读者可对照2023年解释,了解入罪主体、污染物范围与从宽条款的具体调整。